根据晋财库【2011】63号文件有关规定,结合我校公务卡使用中存在的问题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
按晋财库【2011】63号文件精神,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,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,必须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,原则上不再支付现金;原使用转帐方式结算的,可继续使用转帐方式结算;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,应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。
二、公务卡使用中注意的几个问题
1、公务卡的属性:公务卡属于银行卡范畴,是一种支付结算工具,具有银行信用卡的一般功能,学校只对经批准的公务消费进行还款。公务卡的安全由持卡人负责,持卡人收到发卡行的对账信息,应及时与银行对帐查询,以确保持卡人公务卡金额准确无误(收费详情请登陆工行网站www.icbc.com.cn或致电工行24小时客户服务电话95588查询)。
2、公务卡的透支免息期:公务卡具有25-56天透支免息期,即从公务卡刷卡日起至下月25日止之间的期限。比如:某职工3月1日发生公务卡消费业务,该项业务的免息期为从3月1日起至4月25日止,免息期为56天;如果该职工3月15日发生公务卡消费业务,该项业务的免息期为从3月15日起至4月25日止,免息期为41天;如果该职工3月31日发生公务卡消费业务,该项业务的免息期为从3月31日起至4月25日止,免息期为25天;
3、公务卡的报销还款:持卡人因公消费的各项公务支出,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。因个人不及时报账及不符合报账条件等造成的滞纳金,由持卡人承担。
2012年1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