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根据山西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《关于命名表彰2016年度省直文明单位标兵、文明单位、省直机关第三届道德模范、第八批“十佳文明窗口”“十佳文明公民”和省直机关文明创建先进工作者、文明传播优秀信息员的决定》(晋直文发〔2017〕4号),我校荣获“2016年度省直文明单位标兵”称号,这是我校连续三年获此殊荣。
过去一年,我校在省商务厅、省教育厅的直接领导、指导下,学校党政团结带领全体师生员工,形成了全校上下共创共建共享精神文明的生动局面。在凝练优秀的精神文明、构筑高雅的物质文明、建设规范的制度文明、倡导高尚的行为文明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,提升了师生的文明素养,展示了学校的良好形象,扩大和提高了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,
学校将以此次荣获“山西省直文明单位标兵”称号为新的起点,珍惜荣誉、戒骄戒躁、开拓进取、务实创新,不断增强师生对精神文明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同感,扩大师生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覆盖面,继续保持经贸人良好的精神风貌,以更高的标准、更大的力度推动我校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