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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荣获省直文明和谐单位标兵称号

发表人:山西省经贸学校门户 浏览次数:133 发布时间:2013/4/22 9:12:53

 

2013328日,山西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晋职文明委发[2013]2号文件《关于命名表彰2012年度省直文明和谐单位标兵、文明和谐单位、省直机关第一届道德模范、第六批“十佳文明窗口”、“十佳文明公民”、省直机关优秀志愿服务组织、优秀志愿者和文明和谐创建先进工作者的决定》中,我校被确定为省直文明和谐单位标兵。

2013118日,在省商务厅副厅长张文、机关党委副书记田国玉陪同下,山西省直工委副巡视员张婵萍带领省直文明和谐创建验收组,通过座谈、答卷、查阅创建活动档案资料、察看内外部环境、听取创建工作汇报等程序,对我校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。检查结束后,验收组对我校文明和谐创建中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,认为我校高度重视文明和谐创建工作措施有力、队伍得力、群众满意,成效显著。

2013328日,山西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文件,确定我校为“省直文明和谐单位标兵”。我校师生受到了极大鼓舞,今后,我们将按照“省直文明和谐单位标兵”指标体系要求,进一步广泛宣传,提升教职工的素质和单位的社会形象;不断完善制度建设,巩固文明和谐创建成果;进一步强化领导,在继续巩固成果的基础上,努力向更高层次迈进。把文明和谐单位创建工作同其他工作有机结合,构建和谐校园,办人民满意的学校。